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日前发布的《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4)》指出,我国广义影子银行体系规模约为27万亿元,约合4.4万亿美元,占银行业全部资产的比重约19%。
报告还指出,所谓影子银行,按照金融稳定理事会的定义,是指游离于银行监管体系之外、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等问题的信用中介体系。
报告认为,虽然影子银行体系发展具有合理性和创新性,但也凸显出中国金融体系的体制机制弊端。
然而,据法新社引述评级机构穆迪去年发表的一份评估报告显示,中国影子银行融资规模早在2012年就已经达到4.8万亿美元,占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一半以上。
《经济参考报》引述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胡滨表示:
影子银行体系的发展已经实质性地改变了中国银行业主导的金融体系,同时也改变了中国金融体系的风险结构特征。目前银行体系之内的非传统信用扩张是核心环节,主要在于其使得风险的内在关联性大大提高。
影子银行体系的规模大小并不是最重要的。一方面,现有的测算均是预估值,必然存在重复计算问题。另一方面,影子银行规模的变化更多反映出从银行主导的间接融资到多元化融资的结构性变化,但并没有自然反映出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累积和系统性风险。其规模大或小主要体现金融风险在“量”上,而事实上影子银行真正的风险更多应体现在“质”上,特别是银行等机构的表内与表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