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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实行六年效果不明显(2)

发布:2014-04-25 14:59   来源:《黑龙江日报》4月24日第五版   阅读:277
摘要:6年前,国务院发布《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限塑”就是“卖塑”,这是大多数老百姓的简单认知。至于袋子是否达到相应厚度,袋子上标没标“食品用”,有没有承重量,人们并不关心,也无从查证。“塑料污染可存留上百年才能被土地分解”的科普知识已够普及,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这些口号提倡多年却仍然停在“口号”层面。
 
  “就大超市不用而已,小商店、菜市场不照样用吗?治标不治本。”对效果的质疑是消极派的想法。还有人觉得限塑不够彻底和明显,只对一些大城市的大型商场和超市有用,而很难约束到小乡镇。

  大学教师谷老师认为,从全社会来看,“限塑令”实行整体还是减少了人们对塑料袋的使用量,就是它的积极意义。“哪怕这个减少只是由于收费造成的,幅度也不算理想,只要是减轻了环境的负担有什么不好?”
 
  “限塑令”难道只有“卖塑”一条路径可行?哈尔滨市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曾燕南认为,“限塑令”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措施,对环境保护的引导有非常积极的作用,但目前的执行还不尽如人意。对个体商户来说,塑料袋的价格被打入商品成本,变成竞争的一部分,价格竞争使“限塑令”在他们面前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
 
  曾燕南表示,“限塑令”应从源头抓起,最重要的是对相关生产企业的监管,严格取缔生产达不到环保标准塑料袋的“小作坊”,让环保达标、可降解购物袋行之有道,这样才会将“限塑令”行之有效地推进下去。一面高叫“限塑”,一面在市场上公然售卖劣质塑料袋,很难让人信服,政府相关部门只有抓住各个环节,真正去做,逐步培养公众的环保意识,才能将“限塑令”有效落实。

注:部分数据来源互联网,仅供参考 (责任编辑:张瑜

标签 限塑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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