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国务院发布《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限塑令”实施近6年,效力有多少?人们的生活因此改变了什么,不变的又是什么?记者近日进行了调查。
许多黑龙江哈尔滨市民并没有忽视购物清单上不起眼的那几角钱。按小、中、大型号标价0.2元—0.5元,虽然超市里塑料袋收费不高,虽然“限塑令”已实行近6年,在收银员询问的时候,大多数消费者还是在略微犹豫后,选择购买塑料袋。
网上一份关于“限塑令”的调查问卷中,绝大多数人都认识到现在生活环境污染严重,有必要使用可降解塑料袋和纸袋,然而在“方便袋就是图个方便”的大众心理影响下,嫌麻烦和“不差钱”成为人们购买塑料袋的重要原因。
走出超市,仿佛走出了“限塑令”的“势力范围”。记者走访哈尔滨多处早夜市,几乎所有商铺都可以免费提供塑料袋,“限塑令”在这些市场里成了“一纸空文”。
尽管印有“请反复使用”的字样,更多的人还是把塑料袋作为一次性用品随手扔掉,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